各有关学院:
2020年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启动,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并结合《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湖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办法,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4、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实质性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5、工程研究中心所属产业领域符合《湖北省“十三五”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鄂发改高技〔2017〕628号)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及技术方向。
二、申报要求:
1、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已批复的工程实验室)原则上不重复认定。已批复的国地联合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2、请拟申报学院及时与科技处联系,并将组建方案申请书电子版于8月2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联系邮箱,科技处将组织专家修改、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邓敏
联系电话:2345797、13476501929
邮箱:421441239@qq.com
附件1:已批复的国家地方联合、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xls
附件2: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