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一、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请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保证申报数量;
2.组织高层次人才及新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申报面上项目;
3.组织符合年龄限制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指南》将于近期公布,公布平台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module1550/more.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2.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报。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尽快与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申请开户(已有账号申请人继续使用原账号),操作如下:请申请教师将姓名、电子邮箱、职称、所在学院等信息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届时科技处工作人员收到信息后会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向所登记邮箱发送登陆链接,申请人点击链接后继续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邮箱:137857499@qq.com。
3.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
4.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无纸化申请范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无需报送最终纸质申请书。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上述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6.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填写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月6日-2月27日):组织申报,撰写申请书初稿。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请工作,深入动员、组织专家论证,切实保证申报数量和质量。
第二阶段(2月28日-3月10日):申请人上报申请书初稿,科技处组织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
申请人于2月28日9:00-12:00前将三份申请书初稿报送到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干事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全面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3月11日-3月12日):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请书定稿。
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后,务必于3月15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只需在线提交即可,其他项目需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
五、其他
1.需要上报纸质材料的项目,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二颗订书针左侧装订,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学校将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2.所有项目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届时国家自然基金委服务器可能会发生数据拥堵,导致网速缓慢,会影响申请书撰写和提交,还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尽量提前完成项目申报,以免造成上报延误。
3.科技处联系人:何晶晶,联系电话:0712-2345797,13507296241,
联系地址: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明德楼211)。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