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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集中办理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1-05-24 08:08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安排,现对我校已到研究期限和逾期的科研项目集中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年6月所有到期的教育厅项目,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常年可受理,根据相应结题要求填报表格即可。科技厅项目(含软科学项目)根据省厅通知另行组织结题,此次不受理。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2、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需提供完整:中文期刊论文附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和封底;英文期刊需提供检索报告和文章正文,并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三、材料装订

1、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填写项目结题审阅表纸质1份(附件1),不装订。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3份(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含成果附件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2、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附件3,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含附件。成果简介用B5纸正反打印,作为活页夹在《结项审批书》中。有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经费调整等情况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A4纸正反打印)。

3、教育厅重大项目、马克思中青年理论家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附件3,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4)。此类项目需组织专家鉴定结题,结题材料提交科技处后,科技处组织鉴定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报教育厅。有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经费调整等情况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A4纸正反打印)。

四、注意事项

1、立项时间之前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注意查看结题成果发表的时间。

2、查看项目参与人,是否与申请书中申报时一致,不能随便添加参与人员。

3、发表文章一定要有标注资助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最好是一篇文章标注一个项目编号。

4、查看申请书申报的预期成果,对照审阅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5、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2021年6月10日。逾期上半年不再办理。

6、联系地址:科技处一站式服务中心(明德楼211);联系人:何晶晶,2345797。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结题审阅表.docx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4: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doc

附件5: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6: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科技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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